【五轶聊大 岁月如歌】往事难忘———档案工作琐记
目前,我已经在档案工作岗位上退休十几年了,但是档案工作的几件重要的事情时不时地仍然萦绕在脑海之中。
第一件事情。我校档案馆的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综合档案室,当时我就是档案室的两位成员之一。档案室成立后有两项重要工作,一个是清理我校前十年的积存档案,一个是在这个基础上编写学校大事记。当时在学校院长办公室发布一个编辑大事记的文件后,编辑工作就开始了。为了编辑好大事记,我们首先访问了筹建山师分院领导小组组长的曹佐成副院长与一直在学院办公室工作的王瑞献主任,还访问了长期在分院工作的老同志。当时山师搬迁回济南,在聊城的校园保留了一部分老教师和老同志,他们当时是山师的人员,大部分也是筹建分院的老同志。根据这一情况,我们起草了大事记的第一条内容。为使这一条写得更加准确,在形成大事记征求意见稿的时候,我们请曹佐成副院长帮助我们修改关于建校的这段文字,同时也请当时已调任省文办工作的我们学校的第一位学校领导、时任山东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我校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的邵阳同志审阅大事记。经过邵阳同志修改确定的1974年8月的这段文字为“本月 中共山东省委指示:山东师范学院要利用其在聊城的校舍,从院中抽调三分之一的干部、教师和三分之一的校具、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筹建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据此,山东师范学院党委决定:成立筹建分院领导小组。由邵阳、吴毅光、曹佐成、王瑞献等同志组成。22日,吴毅光、曹佐成、王瑞献三人到聊城主持筹建分院工作。”这段文字确定之后,为我们学校开展关于校史研究提供了的重要依据。
第二件事情。我校北院的房产土地归属一事。回忆当时的大事记编写情况,还有一件令人难忘的事情,这就是当时的北院院址的归属问题。山东师范学院搬迁到聊城来办学,当时设置了三个校院。一个是山师农场,其位置在现今的站北花园,是1970年购买的,共有409.59亩,每亩地价格75元,共计花费2万余元;一个院子是现今的聊城市人民政府那个院子,大约有300多亩地的样子。这个院子现在仍有一部分仍然归属我校使用,称为家属院北院,大部分是原聊城农校即现在农业与生物学院的老教师在那里居住。再一个院子即是西校区桃李桥以北的学校院子,最初也就是一二百亩地的样子。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即是因为新建立的山师分院时间较短且人员流动性大,我们这几位参加编写大事记的同志均为新来校工作的同志,根本不知道北院原来是我校的并且已经交付给原聊城行署了。当我们把大事记的征求意见稿上报学校领导时,得到原聊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汉民同志的批示,应该把这块校园的归属问题搞清楚。于是我们这几个同志,通过造访校内的知情人士,并先后到当时的聊城地区(今聊城市)档案局和聊城县(今东昌府区)档案局查询有关档案,最终查找到当年的有关文件并将其保存在档案之中,才彻底弄清楚了学校这块校园的归属问题。现在的年轻的同志们没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了,但弄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仍是很有意义的。
第三件事情。山师农场的事情。我校于1984年建立档案室,距离1974年已经10年时间,距离1970年建立山师农场已经有14年。在山东省委批准建立山师分院的文件之中,已经明确规定山师农场归山师分院使用,但是由于时间的原因以及学校和地方上有关人员的变化,在农场房屋的变化和使用问题上有时会产生一些异议,比如学校里有些老师一直在那里办农场或长期居住;学生在那里参加农业劳动与军训;曾在那里办过一段时间的成人教育;还办过家属新村,因此,我们总是遇到山师农场获批文件的查阅问题。然而这份档案材料并没有留下来。院长办公室主任聂长水同志在研究办公室工作的会议上提出,尽快查找农场征地的档案一事。于是,我们的几位档案工作者,先后在当时的聊城县(今东昌府区)档案局、聊城地区(今聊城市)档案局与山东省档案局先后查找,最终才查找齐全了这份档案材料。山东省档案馆保存的这份档案,是由当时的省委主要领导杨得志与张铚秀签发的,当时我们见到了这两位领导的亲笔签名时,非常惊讶,也感到省委领导同志对我们学校农场的重视。但是限于当时的条件,还没有复印机,只好手工抄录文件原文,加盖了山东省档案馆档案专用章,以保障档案的效力,使其发挥档案的作用。在收集这份档案材料的过程中,还由当年曾任院办公室主任的王瑞献同志带领我们,访问了山师的主要领导人叶锦田同志,走访了当时参与征地的宋汀同志等人,宋汀同志甚至还抄录了当年他参与征地的记录。这都是非常重要的档案材料。尽管这块土地后来进行了置换,但是这份档案的价值与重要作用是不能忘怀的。
第四件事情。许多人都知道,当年山东师范学院抽调三分之一的干部、设备与图书资料,利用山师原在聊城的校舍筹建山师分院,可是真正见过这个文件的人却不是很多。档案室成立后,工作人员曾多方寻找,但一段时间内始终找不到这个文件。后来,院办公室收拾一个多年不用的老文件橱,在一些旧文件中发现了这份文件。这份文件的全名是《中共山东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调配聊城分院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物品、设备的意见>》,具体内容为“根据省委[1974]109号文件关于筹建聊城分院的指示,从总院调去分院物品和设备的数量,原则上应按现有物品设备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是分院时期的重要文件之一,与分院建立的关系极大,曾有多位学校领导重新研读过这份文件。在编写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聊城大学史》时,校史编写组的同志对这份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廓清了分院筹建时期的诸多事项。
第五件事情。关于聊城师范学院成立文件的事情。众所周知,我校的前身之一聊城师范学院是1981年成立的。在1981年新生入学的9月14日,举行了建立聊城师范学院暨欢迎1981级新生入学大会,大会开得隆重而热烈,在会上由上级领导同志宣读了教育部关于成立聊城师范学院成立的文件。但是这份文件并没有在学校里保存下来。1987年,全国委属院校在山东大学召开了一次研究开展教学档案工作的会议,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省属高校的有关档案工作的人员也要参加这次会议,并按照会议的要求开展教学档案的工作。恰巧的是,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荣文珂处长出席了这次会议。趁着荣处长参加我们小组讨论的机会,我向他提出,希望有机会去北京出差时去教育部查找这份文件,荣处长很热情,当即表示欢迎。于是,当年暑假我们趁着去北京查找武训研究资料的机会,专门抽出一个下午到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顺利地复印了这个文件。可能对这份文件的印象太深了,我至今仍然记得这份文件的编号为“教育部(1981)教计事字157号”。看到这份文件的原件,我才知道,这份文件批准了26所高校,我们学校仅是其中的一所。办完这件事情,我们就离开了教育部,可是一出门就下起了大雨,待我们从路边几步紧跑跨入路旁的门市部时,浑身的衣服就全湿透了。幸好我们当时是把文件放在一个皮夹子内,文件才没淋雨。批准聊城师范学院成立的文件在后来的学校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六件事情。1981年聊城师范学院建校大会的录音。我们学校早期设备差,经费也很少。因此,有许多的会议录音材料都遗失了。但是,聊城师范学院建校大会的录音材料却完整的保留下来了。档案室成立后不久,学校管理广播站的杨延江老师告诉我们,他们还保管着学校建校大会上的录音带呢。当年学校广播站是归宣传部管理的单位,大部分是由学生广播学校的新闻、播放早操课间操的音乐。尽管学校的经费很紧张,但是他们始终保留着这一盘录音带并把这盘录音带送到了档案室。我们真是喜出望外,非常感谢他们。这盘录音带保留了完整的大会录音,效果良好。后来,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同志把它刻录到光盘上,成为学校校庆纪念的重要材料。
以上是我所经历的几件有关档案工作的几件事情。由于时间久远,可能有些地方很难说得十分全面,请有关的同志给予补充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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