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大讲坛:徐岱谈“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二)的理解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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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徐岱以《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二)的理解和适用》为题作专题报告。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洁担任主持人,学院2024级部分学生聆听报告。    

报告中,徐岱从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核心变化、重点条文、适用难点四个方面展开深入解读。徐岱指出,这部司法解释是2016年相关解释发布十年后的重磅更新,全面体现受贿行贿一起查与产权平等保护的刑事政策,精准打击股权、虚拟货币等新型隐性腐败,强化追赃挽损,彰显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现象的坚定立场。同时,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标准调整、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等司法热点,徐岱结合典型案例细致剖析,为准确理解与适用新规提供清晰指引。

本次讲坛紧扣立法动态与司法实务,有利于学生把握新规要义,拓宽学术视野,激发钻研热情,不断提升法律逻辑与案件研判能力,同时,有利于学院引入优质校外学术资源,搭建跨校交流平台,厚植优良学风,推动教学内容对接行业前沿,切实提升学院人才培养水平。

徐岱,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会长,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刑法学、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审核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