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验收会举行

6月26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委托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聊城大学法学院承担的《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验收会在聊城市会议接待中心举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薛国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干部常宏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发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运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德刚,聊城市副市长洪玉振,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张玉录,我校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原党委副书记徐传光出席会议。会议还专门邀请了来自山西省质监局、中国计量大学、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的专家与学者作为项目评审专家。
洪玉振对各位专家及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介绍了聊城市的基本情况以及《质量促进法》项目的意义。他表示,聊城市委、市政府对质量问题向来高度重视,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战略调整。目前,聊城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加速协调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质量强市是促进协调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想要把质量强市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则需要靠法律来保障。因此,此次项目验收对促进质量强市有着有深远影响和积极意义。
徐传光介绍了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以及《质量促进法》项目课题组的具体情况。他表示,目前“质量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职责,围绕质量领域发展前沿,结合聊城市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整合各方科研资源,积极组织实施,《质量促进法》也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诞生的项目。此次评审会的召开,是对前期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一场质量领域的学术盛宴,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发表真知灼见,对该项目予以指导点拨,进一步完善《质量促进法》的编写工作。
薛国芹介绍了该项目的相关背景与具体情况。她表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的发展也是到了一个新阶段,作为专业管理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质量促进法》的立法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又是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同时还是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治的需要,因此在近几年的两会提案中出现频率较高。聊城大学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团队保障,且得到聊城市的大力支持,能够从学术科研与实际工作两方面推动项目运行,因此我们选择了和聊城大学进行合作。
《质量促进法》特别委托项目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王仰文教授向与会领导和验收专家汇报了《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以及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介绍了项目团队今后的努力方向。随后,特邀专家组成员针对《质量促进法》课题组提交的结项成果进行了验收研讨,对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指导建议。验收专家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后,一致同意该特别委托项目通过验收,认为课题研究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较好的实用价值,填补当前该领域的研究空白,研究过程详实且针对性强,研究方法得当,研究成果丰硕。同时,专家组建议课题组进一步持续关注质量促进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实践,完善研究资料,展开并加强后续的研究工作,继续努力争取在今后取得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审稿 张华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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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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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校报
作者 : 李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