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秋季赴部分韩国高校留学(交换生和自费生)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学校达成的协议,2015年秋季我校将继续选派学生到部分韩国高校留学,参加学分互认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学校
|
学校 |
交换生名额 |
自费生名额 |
备注 |
|
东新大学 |
2 |
不限 |
无韩语要求,一年项目 |
|
清州大学 |
6 |
不限 |
无韩语要求,一年项目(半年公费,半年自费),传媒学院中韩合作班学生优先 |
|
韩南大学 |
2 |
不限 |
无韩语要求,一年项目 |
|
汉阳大学 |
2 |
不限 |
韩语或英语水平较高,韩语或英语授课 |
|
韩京大学 |
2 |
无 |
韩语水平较高,韩语授课 |
二、报名条件
1. 聊城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
2.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政策,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达到留学学校的要求(如有)。
4.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并承诺在国外留学期间遵纪守法。
5. 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国外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三、选派原则
自愿报名,学院推荐,面试录取,学校审核,签约派出。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0日上午。
2.面试:3月30日下午4:00,地点:东校区专家公寓1号楼国际处二楼会议室。
3.确定人选:4月上旬(需经外方学校确认)。
4.准备入学材料:4月份。
5.申请签证:6月中旬-7月中旬。
6.出国:8月下旬至9月上旬。
五、其它事项:
1.学生出国前应根据学校规定交纳下一学年学费、校内教材费、保险等有关费用,交换生还需交纳项目补偿费,并签订出国留学保证书。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交换生免交国外学费)、签证费、手续费、往返国际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及书籍资料费等自理。
2.学校认可学生在在国外所修学分,其中与国内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在直接转为转换为校内对应课程学分,其余课程视具体情况可申请转为校内选修课和素质课学分。
3.未尽事宜按学校聊大校发[2008]83号文件及聊大校发[2013]72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东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01办公室(东校区南门内侧西行100米最 西南角别墅即是专家公寓1号楼)
咨询:钱老师 823930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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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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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国际交流合作处单士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