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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赴台湾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 时间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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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fullArticle.source
  • 作者 : 国际交流合作处
    根据我校与台湾科技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自2013年9月份起我校开始选派交换生到台湾科技大学学习。现将2016年春季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公派交换生2 名,自费交换生5名(最终录取与否需台方确认)。 
二、学习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三、交换生待遇 
1. 赴台学习期间,学校为交换生保留学籍。
2. 公派交换生免交在台湾科技大学学期期间的学费,但需要缴纳住宿费。自费交换生所有费用自理。 
3. 台湾科技大学协助安排住宿,住宿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 
4.学校认可学生在台湾科技大学选修的学分,校内学分转换的具体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资格 
1.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仅限与台湾科技大学开放交换专业相符的学生申请(在读二、三年级优先考虑、新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3.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 
4. 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5. 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6. 台湾科技大学开放交换学生项目的系所如下:
    工程学院:自动化及控制研究所、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营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
    电资学院:光电工程研究所、电子工程系、电机工程系、资讯工程系
    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研究所、工业管理系、企业管理系、资讯管理系
    设计学院:设计研究所、建筑系、工商业设计系
人文社会学院:数位学习与教育研究所、应用外语系
备注:本科生申请各系课程,研究生申请研究所课程。
了解台湾科技大学更多信息,可浏览该校官网:www.ntust.edu.tw/home.php  
了解各院系所开课信息,请浏览各系所:www.ntust.edu.tw/files/11-1000-82.php  
了解赴台交换项目详细信息,请浏览:www.oia.ntust.edu.tw/files/11-1017-2408.php
五、选派原则及工作纪律 
1. 自愿报名,学院推荐,择优选派,签约派出。 
2. 严肃申请纪律,如发现在申请信息中就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获奖等弄虚作假的同学,取消其参与校内所有交流项目的资格,并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六、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下发通知:9月21日—10月12日。
2. 申请受理:截止到10月12日(下午5点前)。申请人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过期不候。
上报材料包括:
 (1)《聊城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见附件,需要申请人特别注明如公派交换生没有录取是否同意参加自费项目。凡未注明者,一律视为不同意参加自费项目);
 (2)《个人研修计划书》(格式自拟,300字以内,含个人表现、研修动机、拟修课程及专业相符度陈述等);
 (3)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的成绩单;
 (4)申请人获奖证明复印件。
3. 面试:10月13日下午16:30,东校区专家公寓2号楼201会议室。 
4. 确定推荐人选:10月15日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审批,确定派出人选,并通知学生本人。但最终录取资格需要台湾科技大学确认。
5. 材料准备:10月16日—10月23日。 
6. 材料寄出:10月26日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把材料快递到台湾科技大学。 
7. 等待录取结果:11月2日之后台湾科技大学将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确定录取名单后,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被录取学生回复确认接受录取。 
8. 出境准备:12月份之后,指导学生办理赴台手续。学生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签订赴台学习承诺书。学生购买赴台机票,做好赴台准备。 
9. 赴台:2016年2月,学生赴台学习。
七、关于台湾科技大学 
    台湾科技大学1974年建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是台湾地区最知名的科技大学,校本部临近台湾大学。依据《泰晤士高等教育》(THES-QS)在2009年的世界大学排名调查,台科大排名全世界第351名,在台湾所有大学中排名第五,是台湾唯一进入世界四百大名校的科技大学。 
    2011年4月,我校时任校长李喆博士赴该校访问,同台湾科技大学校长陈希舜博士签署《两校合作交流意向书》;2012年11月,两校正式签署《学术交流协议书》。    
八、赴台学习的有关费用 
    以下是台湾科技大学提供的参考费用(上限): 
    1、学费:工程、电资、设计学院及资管系每学期新台币55180元,管理学院(不含资管系)每学期新台币48960元,人文社会学院每学期新台币49980元。
    2、校外住宿:每月新台币6500--7000元(不同宿舍);
    3、伙食费:每学期新台币30000元,每月约新台币6000元;
    4、公共交通费:每学期新台币5000元; 
    5、入台证申请费:每次新台币1000元;保险费一学期新台币3000元; 
    6、娱乐及其他个人消费:每学期约新台币15000元; 
    7、往返台湾的机票约人民币5000元左右。 
    此外,赴台交流学生还应提前预交我校下一年度学费、项目管理费和押金等有关费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东校区专家公寓2号楼201房间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239886 单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相关附件

  • 聊城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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